孝感的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
大革命失败后,革命运动转入低潮。1927年,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八七会议,确定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开展土地革命的总方针。1930年,孝感县建立县、区、乡苏维埃政权,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经济等建设。
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革命。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领导人民进行社会变革最主要的就是土地革命。孝感作为鄂豫皖和湘鄂西两大苏区的组成部分,土地革命和各项建设随着根据地的形成和发展也不断向前推进。
1930年6月至1931年夏,孝感县苏区以《鄂豫皖革命委员会土地政纲实施细则》为依据,开展以分配土地为中心的土地革命运动。1932年1月,云孝县完成25%的土地分配工作。其余地方普遍进行了土地丈量、登记造册工作。虽然做法各异,但基本的方法和步骤大体相同。土地革命改变了几千年封建土地制度,解放了长期被束缚的生产力,取得重大胜利,给苏区的革命和建设带来一派欣欣向荣的新景象。
党的组织建设。1930年2月,中共中央发出指示信,决定将湖北的黄安、麻城、黄陂、黄冈、孝感、罗田(后又增应山、安陆)等县,划为鄂豫皖特区,将鄂豫边、鄂东南、皖西 3块革命根据地连成一个整体。从此,孝感县成为革命苏区县之一。3月,中共鄂豫皖边区党员代表大会在黄安县紫云区箭厂河召开,宣布成立中共鄂豫皖边特委。
苏维埃政权建设。孝感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权,是伴随武装斗争胜利和根据地 形成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孝感农民武装暴动后,组织游击队,配合红军作战,逐步形成小块农村割据局面。这些地方的县区农民协会与游击队一起,打土豪、分财物、抗税抗捐,起到乡村革命政权的作用。
武装建设。1930年3月,根据地主力红军,红三十一师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一军第一师,列入主力红军建制。红一师在孝感区域“三战三捷三扩编”,开辟了孝感北部的大片红色区域。地方部队,指红军独立师、团,或警卫师、团,以历史上形成的相对独立的红色区域为单位,担负配合红军主力作战、扶持和支援各县游击队等任务。群众武装。是脱产的群众武装——游击队,以县、区为单位,由青壮年组成,担负武装筹款、侦察敌情、破坏交通、截取辎重、牵制敌人、配合红军作战、消灭地主武装和保卫县区党政机关等任务。另外还有不脱产的群众武装,即儿童团、少先队、赤卫军等。孝感县地方武装,初建在1927年7月,从1930年开始大发展。形成不脱产到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相结合的地方武装群体。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地方革命武装巧妙灵活地袭击小股敌人,配合主力红军作战,为夺取和保卫政权,巩固和扩大根据地,发挥了重要作用。
经济建设。各级革命政权建立后,国民党不断进行大规模军事“围剿”,同时还对苏区实行经济封锁,企图把这一新生的红色政权扼杀在摇篮。在进入苏区的要道布兵设岗,严禁大米、食盐、布匹、纸张等生活必需品流入苏区。然而,苏区的党政军组织面对极端困苦的战争环境和经济封锁的严峻形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克服重重困难,不仅没有被敌人困死,而且打破了敌人封锁,稳定和改善了人民生活,还在实践中学会一套管理经济的本领,积累了在战争年代做经济工作和治国安民的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