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孝感中心城区周边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推进新型城镇化 积极融入主城区
关于加快推进孝感中心城区周边乡镇新型城镇化
建设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我区围绕孝感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以“全域孝南”理念统领城镇化,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改造老城区,拓展新城区,重点发展有区位优势和地方特色的小城镇,初
步形成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建设新格局。当前,我区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同全市一样,正经历一个由以“物”为主向以人为核心转变的关键时期。总体看,规划起点高、工作思路清、投资力度大、项目进展快、创新意识强、发展势头好。
一、建设现状:
孝南作为孝感市的唯一直辖区,几年来,我们依据孝感城市“整体向东发展,适度向南发展,东城新区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南城新区建设积极推进,老城区改造稳妥进行”的总体规划和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孝感中心城区周边的毛陈、杨店、卧龙、朋兴、新铺、三汊、西河、祝站、东山头等乡镇的城镇建设。全区已建成61个小城镇,建成区面积81.63平方公里、城镇人口48.8万,城镇化率达57%。肖港镇、毛陈镇被列为全省100个重点中心镇,三汊镇被列为全省100个特色镇,杨店镇、新铺镇、祝站镇、陡岗镇被列为市级口子镇。初步形成了以孝感城区为龙头、三大组团为核心、重点城镇为支撑、中心村为补充的市域城镇体系,区域城镇体系日趋完善。
二、存在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提出的奋斗目标是:到2030年,孝感城区面积达到120平方公里,基本建成以百万人口大城市为核心的现代城镇体系。但现在已纳入孝感中心城区建设规划的孝南周边乡镇的党委政府从思想上普遍存在建设“小城镇”的认识,仍然固守传统的思维定式,“传统的城镇化”工作意识较浓,对孝感大城市建设的意义认识不够、摆位不正,对是由“市区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化资源配置建设新型城镇化”的关系模糊不清,对新时期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认识不清,对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缺乏全面的理解。
(二)统一规划问题。自《孝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出台以来,围绕推进孝感中心城市的六大组团建设开发,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和具有水乡园林特色的宜居休闲城市的目标定位,孝感中心城区周边乡镇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中所应处的位置、功能等方面都缺乏系统的规划,目前周边乡镇的城镇发展规划多是按照小城镇建设标准制定的,自成一体,小镇运行,与孝感大城市建设规划明显脱节,与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明显滞后,缺少个性,品位不高,缺乏前瞻性和科学性,导致城市发展建设中出现了一方面是规划起点不高,基础设施落后,水平较低,功能不强,个别地方甚至是有“镇”无“街”,有“镇”无“市”等问题,另一方面又是盲目扩张、低效开发、浪费土地、修路盖楼、临路开店、贪大求洋、千城一面等现象。
(三)市区一体问题。市、区建设主管部门之间的职权与责任关系方面,存在共管又不管或难管的领域,市、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多头执法和重叠管理。由于市区之间统筹不够、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在城市空间配置、资源利用和优势互补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各自为战、争相开发、重复建设等现象时有发生。行政职能部门与政府组建的开发平台,市、区两级建设职能部门,市、区两级政府等在城市建设中的权责关系界定不明晰,在土地交易、项目融资、交通道路、规划和环保等方面存在很多政策瓶颈、因难和问题。城市建设职权划分不够精确,在“条块结合”的交叉部分,区级部分管理权限缺失、部分职能缺位,弱化了孝南区管理和服务职能,工作责任难以细化。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任务艰巨。资金与土地资源需求量大,征地拆迁任务繁重。市、区之间教育、文体、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水平不均衡,福利待遇、保障水平等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从而影响区域整体效益的发挥。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市区一体领导力度
为推动市区一体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新型城市化进程,解决目前中心城市建设中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力度不大等问题,请求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市区一体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关于市区一体推进新型城镇化若干扶持政策的意见》、《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扩权强镇支持乡镇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这些文件应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它应涉及中心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制度创新、机制完善、体制理顺、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等多项基本原则,以及市、区两级城市建设中的事权划分,财权划分等。通过政策整合,破除城市化进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提高全市城镇的承载能力。通过管理创新,提升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通过扩权强镇,激活城镇发展活力,进一步扩大人口吸纳能力,实现小城镇跨越发展。
(二)不断改革创新体制机制
要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学习借鉴一些先进城市的改革成功经验,按照“能放的一律放”的原则,对城市建设和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创新,大幅“下放”权力:请求市政府引入“两级政府、三级管理、重心下移、条块结合、以区为主”的城市建管体制,按照“事权、财权下放与政策规范运作相结合,管理重心下移与财力适度下沉相结合,产业定位与政策导向相结合,规划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原则,大幅提高区级对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权限;扩大区级对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管理权限;规定标准内的建筑物的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交由区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积极鼓励探索集体土地或农民耕地流转的村级收入再投入机制等等。
(三)下放一批管理权限
在城乡一体化上,请求市政府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中加大统筹规划市区到孝南乡镇公共交通网络的力度,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统筹规划统一的孝感中心城市公共交通大市场,着眼于城乡交通协调发展,把城市公共交通的舒适、安全、准点、规范延伸到乡镇。现阶段,要加快规范中心城区延伸到西河、杨店,到祝站,到肖港,到陡岗,到朱湖的公交线路,进一步方便市民出行,以适应城镇化的需要。
在南城新区建设上,将南城新区的土地出让金委托孝南直接收取;将迁建南城新区的孝南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出让金,比照改制企业规定全额返还原单位或由孝南直接征收。
在新社区建设和老城区改造上,对新社区建设请求市政府倾斜一系列优惠政策,出台《关于支持城市新社区建设的意见》;对老城区的改造项目,请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城市老社区“三自一免”政策,支持老城区社区的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将老城区的背街小巷整治治理、新建城市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统一纳入城市建设管理。
在相关职能上,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家出台的有关房地产的相关政策,以及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请求市政府将孝南区的房产登记、办证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孝南区。
(四)建立市区镇三级联席会议制度。
按照《孝感市大力推进城镇跨越,加快建设鄂豫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纲要》中“建立纲要实施的协调机制”的要求,学习借鉴先行市区的做法,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社会监督、高效推进”的原则,建立市区镇三级新型城镇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区两级政府牵头,市区两级城市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和重点乡镇参加,根据城镇化建设情况,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联席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城镇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下达目标任务,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城镇化建设中的相关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涉及市区有关部门权限内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加强相关部门配合,形成有效的共管机制,科学、合理引导投资流向,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促进城镇建设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