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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孝南实践”

供稿单位:张国胜 责任编辑:本站 发布时间:2014-9-23 点击次数:
 

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孝南实践”

——关于孝南区基层协商民主调查与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发展基层民主”,进一步为基层民主协商制度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积极推进协商民主,是缓解基层矛盾、化解基层冲突、巩固执政基础、构建乡村和谐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这充分表明党中央对协商民主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也为基层民主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孝南基层协商民主的建设背景

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它以存在多元的协商主体为前提,强调通过意见、利益的有效沟通、协调与整合,达成相同的统一,实现整体的发展和多方的共赢。协商民主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重要民主形式。随着我国经济加速转型、社会加快转轨, 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和就业形式, 产生了许多新的社会阶层、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 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趋于多样化,迫切需要通过沟通、协商、对话、合作等形式凝聚共识、消解矛盾。

近年来,孝南区在基层民主建设实践中,着眼乡村建设与管理、乡村干部监督与选举民主等方面,借鉴全国各地好的经验与作法,结合孝南实际大胆探索实践,通过民主协商的办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公共事务,产生了一些具有孝南地方特色、体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最广泛的协商民主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完善的基层民主模式,以及各种各样的民主协商机制,一些成功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较强影响力,呈现出协商形式不断创新,协商内容和范围逐步拓展,协商程序日趋规范,示范效应初步显现的发展态势,促进了孝南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孝南基层协商民主的有益探索

(一)建设型。围绕重大公共事务,采取“村民议事会”、“村民圆桌会议”、“五议五公开”、“一事一议”等形式,在进行广泛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这些形式中表现突出的是陡岗镇袁湖村、新铺镇徐山村推行的“村民议事会”,主要做法是: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村民小组议事会,再从每个小组议事会中推选35人成立村民议事会,不定期商议村级自治事务。村民议事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村委会成为村民议事会的执行机构,支持和保障村民议事会依法行使职权,并负责落实议事会的各项决定。凡是村中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及时提交议事会讨论决定,同时议事会可监督村委会对各项决定的执行情况。村民议事会的主要成员是通过村民不记名投票方式“海选”出来的。他们将村民就村级事务处理过程中的各方面意见、利益诉求等反映到议事会,然后议事会就其关注的问题进行协商、讨论,进而形成解决方案。

(二)管理型。实施“‘1+X民主管理模式,设立“说事恳谈室、成立“五老理事会、举行“民主听证会,采用一种干部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的形式,进一步拓宽民情民意反映渠道,按照让群众“说事有地方、说事有对象、说事有结果”的要求,开展协商民主。这种形式中表现突出的是祝站镇继光村举行的“民主听证会”,主要做法是:通过听证的方式为公共协商搭建一个重要平台,以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重点,紧紧围绕所说事项,对村“两委”履职情况,组织开展民主听证会。组织者主要是村理事会,参加人员有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对象主要是村“两委”干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至少每年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专题听证会。主要程序首先报告工作,而后进行质询释疑,即参与人员审议报告,并就村建设的重大事项和村民普遍关心,以及提议的问题回复意见,向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理事会提出质询,村干部在会上当场作出解释或答复。最后民主评议,即参会人员对村“两委”班子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由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考核认定后,与村干部的考核奖励和任用挂钩。并将问题落实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监督型。采取“一定两述三评”、“双述双评双考”和“两述两评三公示”的形式,把群众公认作为核心,充分尊重群众民主权利,将“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让群众坐上“评委席”,开展民主监督,有效地激发村干部们尽责履职、为民服务。这种形式中表现突出的是卧龙乡普遍推行的“一定两述三评”形式,主要做法是:“一定”是指每年年初党组织、村干部分别定年度目标;“两述”是指年中和年末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向乡镇党委政府述职述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其他村干部分别就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下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情况向本村党员群众述职述廉;“三评”是指乡镇党委评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本村党员群众评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群众评议党员。通过承诺和考评,村“两委”干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将群众所想、所盼、所需的热点、难点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和解决。

(四)选举型。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的选举模式并加派“选举观察员”的形式,推进基层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的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有机衔接与良性互动,同时以加强对村民委员会选举的监督,建立选举违法纠错机制,保证选举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这种形式中表现突出的是书院街季庙村“两推一选”和全区实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主要做法是:在进行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一方面由村党员大会提出村党组织新一届成员的候选人名单,另一方面由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提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名单,把党员大会提名结果同村民提名结果综合起来,再确定党组织成员正式候选人,最后回到党内,由全体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同时把党组织选举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紧密结合起来,二选联动,协调配合。

同时,全区普遍推行了村级选举观察员制度。从具有一定政治素质和村民自治法律知识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新闻记者、在校大学生中选聘。观察内容主要是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推选村民代表、直接提名候选人、正式候选人竞选、投票选举等情况。观察员发挥位置超脱等方面的工作优势下到村里,先是充分掌握选情、了解民意,然后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展开民主协商。采取集体座谈、个别交心,同自荐人谈、和老党员谈、与村民代表谈,白天谈不够晚上接着谈等方式,进行协商沟通。

三、孝南基层协商民主的几点启示   

一是协商民主的内容是公共的。协商的前提就是参与协商的主体对协商内容的高度关注,这就决定协商的议题必须是带有公共性的事务。从上述几种类型看,各地协商的内容都涉及基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村级集体经济投入、公共突发事件等领域。这些领域和问题都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往往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  

二是协商民主的主体是平等的。协商民主强调参与各方主体完全平等,包括地位平等、机会平等、获得信息和资源平等、对协商结果影响力的平等等等,不存在事先的权威影响或操纵协商。从各地实践看,凡是搞得比较好的,共同之处就是让所有参与协商的人意见充分表达,观点充分辩论,矛盾充分暴露。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作为组织协调者,以中立和平等的姿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批评。  

三是协商民主的过程是规范的。实践证明,协商民主要取得预期的效果,需要有一套规范、细化的程序和方法。如协商议题的确定,协商各方主体的选择,协商时间地点的告知,协商过程的公开,协商结果的采纳和反馈等,都有明确的步骤和具体的规定,实施起来易操作、可控制,避免随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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