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政协联络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供稿单位:杨盈才 责任编辑:区政协提案法制委 发布时间:2015-6-2 点击次数:次
2015年重点提案摘编(33)
(第123号)
关于将政协联络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
杨盈才等 陡岗镇政协联络处
一、现状
全区各乡镇场街、开发区政协联络处工作经费都是根据各自开展工作活动实际情况据实报账。有的单位达到10—20万元,有的只有3—5万元,实行的是用多少报多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根据新《预算法》规定:“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见新《预算法》第十三条)
二、建议
区政协常委会将全区各政协联系处工作活动开展情况拿出计划,并计算出2015年的经费总额,由区财政局统一纳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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